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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9信息来源: 行事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7年12期

(总第10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3月14日至4月18日,日博中文体育在线对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质监局是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内设行政许可服务处、质量监督管理处、稽查处等14个机关处室,下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标准化研究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截至2016年底,局机关人员编制47人,其中附属编制7人,在岗43人。市质监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市质监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的资料反映: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6601.24万元,负债合计1895.64万元,净资产合计24705.60万元。2016年市质监局及其下属单位部门收入决算合计10828.22万元,支出决算合计9826.53万元。

二、审计评价

经审计,市质监局提供的相关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的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在预算执行、财政收支核算管理和内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

2016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收取的技术服务费310.83万元,市标准化研究中心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和复印资料工本费50.29万元,市标准计量技术服务中心转入的技术服务收费130.28万元等未纳入预算管理。

2.部分项目超预算列支。

2016年,市质监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部分项目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工会经费、伙食补助费、委托业务费、维修费等10个项目预算安排376.04万元,账面支出800.60万元,合计超出预算112.90%。

(二)财政收支核算管理方面

1.往来长期挂账。

2017年3月末,市质监局行政账户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692.23万元,其中三年以上未清理的15笔356.33万元,包括已列支出挂账的省特检院泰州分院和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基建款300万元,以前年度收费结余挂账9.63万元,2000年前市质监局办公楼基建发生的43.49万元等;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14.26万元,其中三年以上未清理的7笔13.36万元,包括2000年前市质监局办公楼基建发生的11.21万元,长期挂账未结算的费用2.15万元。市质监局下属事业单位应收款科目中三年以上未清理的41笔540.68万元,应付款科目中三年以上未清理的26笔65.05万元。

2.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房屋租赁管理不规范。

⑴办公用房出租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4年12月划归泰州管理,2015年11月和2016年1月未经批准分别将办公用房出租给江苏斯普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绣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且以遗失为由,未能提供与江苏绣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⑵未按期足额收取房租。

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2014年起,陆续将2号楼北2-3层办公用房出租给泰州市锦泰拍卖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截至2016年底,应收房租18.5万元,实收7.5万元,尚有11万元未收取。

⑶部分房租收入未依法纳税。

截至2016年底,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收取的7.5万元房租中,有5.5万元未缴房产税等相关税费。

(三)内控制度执行方面

1.增加的资产未登记入账。

市质监局购置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硬件设备、周边监控系统工程、食堂用的自助餐炉等69.68万元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市质监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购置安装使用的电梯应急救援系统软件、水泵测试软件等96.17万元未登记无形资产。

2.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⑴后勤服务项目未经政府集中采购。

市质监局直接与泰州华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位置为海陵南路315号,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市质监局及其下属单位账面反映,2016年支付该公司物业管理费57.46万元。

⑵部分实验室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未经政府集中采购。

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中心部分实验室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合计17.67万元未经政府集中采购,其中分批次实验室设备12.5万元,办公自动化设备5.17万元。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市质监局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2017年将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同时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准确、完整地编制新年度部门预算;对长期挂账的往来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梳理,制订清理方案并已分步骤实施;对出租管理不规范的办公用房,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审计后已对欠交的房租全部催缴收齐,房租收入未缴纳的相关税费已申报缴纳,并将收回出租房屋,改建为实验室;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出情况进行了清查,已办理了补登记入帐手续;对未按规定进行集中政府采购的物业管理项目,拟于2017年合同到期后,按政府采购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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