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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泰州市委党校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9信息来源: 行事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7年第13期

(总第10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4月17日至4月26日,日博中文体育在线对中共泰州市委党校(以下简称市委党校)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委党校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处、培训处等12个职能处室。截至2016年底,核定事业编制73人,现在职在编55人、离退休41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市委党校提供的资料反映: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5393.79万元,负债合计448.56万元,净资产合计4945.23万元。2016年市委党校部门收入决算合计2302.02万元,支出决算合计2302.02万元。

二、审计评价

经审计,市委党校提供的相关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的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在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不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超预算列支费用。

2016年,市委党校图书购置费预算安排5.00万元,账面支出13.60万元;维修费预算安排5.10万元,账面支出6.96万元;伙食补助费预算安排7.92万元,账面支出18.74万元。以上预算安排合计18.02万元,账面支出39.30万元,超预算21.28万元,超预算118.09%。

(二)房租收入未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市委党校收取凯越商旅酒店、泰州市亿宸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个人)房屋租金62.7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应缴房产税、增值税等。审计指出后,市委党校已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申报缴纳房产税8.48万元、增值税3.14万元、印花税76元。

(三)无依据核销其他应收款。

2016年12月,市委党校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将华海船用电器厂等单位其他应收款6.35万元、阎某等个人借款5.69万元,合计12.05万元,转为单位支出。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市委党校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2017年市委党校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确保预算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批复执行;对房租收入未缴纳的相关税费已申报缴纳;对无依据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冲回,并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催款计划,落实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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